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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轻伤重新鉴定需要理由吗

 12-22 11:59  悬赏 25  发布者:豆豆2010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绍兴 回答:(1)
律师你们好!
    请问在当地县级地区的公安局被评上了轻伤,病历卡上写着伤势是:右手背裂伤伴右食指伸肌腱断裂,在轻伤中第二十一条(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健影响功能).
    现对此轻伤不服,要求上一级重新再鉴定,可是上级的法医说要有理由,没有理由不能再重新鉴定.
    请求各位律师我应该怎么说理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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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12月22日 17时15分
一般重新鉴定是需要理由的,理由最好是经过法医咨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评论者:吴胜开律师
时间:2010-12-22 18:30
刑事案件的重新鉴定的确需要非常充分的理由,否则司法机关一般不同意重新鉴定。至于个案中鉴定结论是否存在问题,律师要看过以后才能详细分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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