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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纠纷拉住对方车门致受伤属于交通事故吗

 12-03 14:08  悬赏 0  发布者:53f113…… 给我留言 地区:江西-赣州 回答:(2)
因经济纠纷在路上拉住对方车门(副驾车窗没关B柱位置),其依旧加速拖行了十几米,将我甩出去后对方未查看我状态驾车去派出所报案。之后是以经济纠纷在派出所处理的,这次事故验伤报告为轻微伤,之后我找人查了对方还是无证驾驶,交警说他无证驾驶和我受伤没有直接关系,那我改怎么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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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4年12月03日 14时10分
不属于交通事故。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我问了交警也说不属于,那这样的无证驾驶就无从追究了吗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03 14:13
您好,您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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