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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承诺有用吗?

江苏-南京 12-22 17:38  悬赏 15  发布者:zq11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们单位300余人原来上班在总公司,劳动合同统一签在关联分公司,因为现在(2010年12月)“关联分公司”被总公司卖掉了,于是总公司“承诺”给我们出具书面证明--证明我们一直是总公司工作,让我们签了“志愿申请离职书”和“劳动派遣合同书”。总公司说因为有“承诺书”,以后即便解职也不影响补偿!
    请问“书面承诺”有用吗?
问题补充:
总公司是“上市公司”,是外贸公司。公司里除了“外销员”等少数人员外,合同都签在分公司(是集团公司下属公司)里,公司说签“劳务派遣合同书”是为了解决“分公司”出售后给我们发工资问题;让大家签“志愿申请离职书”是因为我们还要在“总公司”工作,目前公司没有跟我们“解职”的原因!
    我想问,签了以上两个合同,是不是真如公司说的,对个人今后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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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22 17:47
答: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签合同应当与总公司签订;“志愿申请离职书”和“劳动派遣合同书”是性质不一样的合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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