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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黑龙江省二胎政策

 12-22 22:42  悬赏 0  发布者:xybxfe…… 给我留言 地区:黑龙江-牡丹江 回答:(1)
我是黑龙江省公务员 想咨询能否生二胎 相关政策是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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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12月24日 14时37分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三条 依法结婚的夫妻,已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但生育间隔不得少于四年:
  (一)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定居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或者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经市(行署)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病残儿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且医学上认为能够生育健康儿的;
  (五)特殊情况经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符合前款第(四)项规定要求再生育的,不受生育间隔的限制。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呵呵 分析的不错 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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