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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

安徽-合肥 12-07 20:06  悬赏 0  发布者:许兰兰6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出资为儿子买了一套房子,因儿子已婚,所以赠与合同明确写明房子只赠与儿子一人,儿媳不能共享,请问这份赠与合同有效吗?是否需要公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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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2-07 20:24
你好,有效,是否公证,自己决定
回复时间: 2014-12-07 21:53
有效,最好到公证处做公证。
回复时间: 2014-12-08 11:10
有效,公正一下更好。
回复时间: 2014-12-07 20:08
有效,无需公证。但你需要办理变更手续
追问:

现在的房产已经是儿子的名下了,房产证是儿子的名字,这样可以吗?谢谢!

回复时间: 2014-12-07 20:23
你好: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4-12-07 20:51
必须公证,否则真实性存在问题。
回复时间: 2014-12-07 21:38
你好!有效,可以公正。
回复时间: 2014-12-07 21:49
具有法律效力的,属于你儿子的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4-12-08 08:49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你的情况符合法律规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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