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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

广西-柳州 12-08 02:36  悬赏 0  发布者:zhang2…… 给我留言  回答:(5)
您好,我叫小东,我前男友和我分手后一直对我进行骚扰,并经常拿我的裸照威胁我,威胁不成现在把我的裸照到处发给我的亲朋好友,诋毁我的名誉,并还以我的名字注册微信,在我的朋友中发我裸照,泄露我的隐私,诋毁我的清白,我作为一位弱女子该如何处理?请律师给我指条明路,如果真没有办法我也只能以命换命,换取我的人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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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08 09:44
收集好证据后可直接起诉处理。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918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2-11 16:30
你好,尽快报警处理,如果还是不给的可以收集证据通过法院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4-12-14 21:39
可以报案。
回复时间: 2014-12-08 08:5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我国的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
回复时间: 2014-12-08 15:35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他人的行为,只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才以犯罪论处。一般侮辱行为,情节轻微的,不以犯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条规定,对公然侮辱他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您的情况可以报警处理,证据充分,应当对他拘留或罚款。
追问:

由于对方现在居所不定,只有他的家庭住址和电话号码,这种情况下报警处理,警方会立案处理么?谢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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