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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两个月离婚案

 04-09 12:25  悬赏 10  发布者:Athena…… 给我留言 地区:江西-九江 回答:(2)
本人,女方,1985年生,2007年7月毕业回到家乡工作,于2008年元旦认识现任丈夫,2009年2月登记结婚。至今未举行仪式,男方家为我们买了一栋房子,在丈夫名下,但还在装修,没实际居住。问如果我提出离婚,我能得到哪些项目的补偿?可以得到青春损失费吗?是他耽误了我,如果不是他,我可以找个更适合自己的。而现在离了婚,以后肯定找不到条件优秀的。可以得到精神补偿吗?我们的矛盾在于他性格过于强势,太大男子主义,阻挠自己的工作,并对我有过暴力举动,经常吵架生气,严重影响了自己的精神,情绪和工作。以前我很快乐很有朝气,工作能力很强,但是现在精神萎靡,心情烦躁,和同事关系紧张,经常因为争吵而请假,不能正常工作,受到上司批评,前途受到影响。我想起诉他,给他要50万,或者把房子给我,外加20万。我可以要来吗,这个官司我能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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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4月09日 15时47分
你也想的太天真了,人家不和你要损失费就可以了 ,你还想和别人要50万,天下的女人都像你这样,那个男人还敢娶媳妇,全天下的女人都不用工作了,找个男人和人家说不过就不过了,编个理由和人家要几十万的精神损失费,那男人的精神损失费又和谁要呢?还是打消这个念头吧!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4-09 14:00
没有精胜损失费和青春赔偿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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