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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育孩子受法律保障吗?

四川 12-23 13:57  悬赏 0  发布者:ymc198…… 给我留言  回答:(2)
阳女士与李先生经家人介绍在一起,约半年时间,但他们没办理任何手续,现阳女士怀孕4个月了,但阳女士不想要孩子,他们又性格不合而分手了,但李先生没有付任何打孩子的费用,是他家人处理的此事,但到医院后医生要求打小孩必须李先生本人签字,但他家人不愿意签字,请问阳女士现在应该怎样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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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23 14:26
女方有权决定是否生育,如果决定生育,双方都有抚养义务
回复时间: 2010-12-23 14:41
医院要求本人签字,是为了防范风险的做法,阳女士本人可以决定是否生育孩子。
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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