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债务追讨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徐荣康  龙宇涛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检察院以不能再次申请抗诉为由向我下达《终止审查决定书》对吗

河北-石家庄 12-09 16:23  悬赏 0  发布者:刘占林195……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案件当事人,一个民事纠纷案,因不服原审判决,2005年申请检察院抗诉后,法院撤销了原审判决,后来又进行了两次重申,两次上诉,在两次重申,两次上诉开庭审理过程中,法院均没有通知检察院派人出庭,最后下达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石民再终字第0029号民事判决,再次做出新的有明显适用法律错误的终审判决,我再次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我觉得申请检察院进行监督合情合理。但现在检察院以《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三十一条为依据,以不得再次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为由,向我下达《终结审查决定书》。我不知怎么办了,请教法律专家给以指导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09 21:07
最好携带法律文书面谈律师,予以全面分析解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广州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广西南宁
北京海淀区
山东淄博
辽宁锦州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1700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860
湖南 长沙
人气:546803
安徽 合肥
人气:283888
陕西 西安
人气:173078
四川 成都
人气:50207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1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