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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凭这就这样认定我把钱私吞了??

河南-郑州 12-23 19:27  悬赏 20  发布者:123456…… 给我留言  回答:(1)
关于贾振生建房交费的情况说明

二00七年下半年,家住杏花园杏花仙子北路西的贾振生需要翻建房屋(此宅地属北关村八组辖区),当时八组组长陈保文(现任村委委员)前去收缴建筑税,不知道是怎么核算的让贾交二万元。贾既找到村干部张国志、周子生从中说情,意思少交点,并连续两次在饭店招待。第二次陈保文在饭桌上答应让贾交一万元算抵组里税收,另外再给他本人两千元,贾当时也同意了。后来,陈将此事汇报给了支书。第二天陈保文说:支书不同意,支书说:最少得交两万,少了不行。无耐下贾既找到我(本人也是村干部)去见支书说情,(我们是亲戚),念起这点关系,我既找到支书,说明情况。本来我从来也没向支书求过情,在此基础上,支书说:既然你说了,让他交8000元算了,但有个条件是让贾振生必须再磨一万元税。回家后,我将支书所讲的话照实给贾振生讲了,贾也同意了。当日下午,我将8000元交给了支书,支书便在准建证上盖了章。在我钱交支书前,我在村干部丁双喜办公室门口碰到丁,我就将事情的原委给丁说了一遍,丁还问,你拿这就是那8000元,我说是,还说你上不上去。丁说,我就不上了,你送上去吧。
今年2010年八月份,有人举报支书。县纪委将我叫去问这8000元,我如实向纪委的同志做了说明,但纪委的的同志说:你们支书不承认,又没人给你作证。我说,那他不承认我也没办法。纪委后来让我在笔录上签字,说签了你可以回去,不签你先不要回去。(纪委在实事论定上写明是我私吞了这8000元)当时我想,我母亲刚从北京301医院摘除了脑瘤,我如果不回去,怕我母亲受惊,一旦出现问题,后果不堪设想,再加上我涉世不深,没想到问题的严重性,我就签了字。签字后,纪委让我写检查,我一想,我只不过帮人转个手,钱又上交了,我为啥要写检查。我一个小兵,只不过是按程序把该做的做了,我有什么错。但纪委的人说:人家支书不承认,说严重你这是诬告。我想,我又没告支书,我怎么算是诬告。还让我把钱拿出来。我再次声明:这笔钱,我确实交给支书了,要说错,我可能没有及时追要票据,这是我的错,但贾振生也没向我要什么票据,随后时间一长,也就淡忘了此事,试想,一个村的最高领导他没提开票的事,我就是想起来,也会想到可能是领导已入了帐,谁会去往坏处想,我一个跑腿的,又是受人之托,我如果不将这笔款交给支书,那村里还要继续让贾停工,而且也不可能给贾准建证上盖章,我难道连这点起码道理都不懂吗?
综上所述,我交给支书8000元,虽支书不承认,但有前因有后果,更有旁证,可纪委对此却视而不见,我感到极大的冤枉和悲哀。而且纪委三番五次找我让我承认这8000元。律师你们说我该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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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12-24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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