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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维权

山东-淄博 12-09 21:58  悬赏 0  发布者:sdzblz……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您好:
我老家是农村的,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南马坊村,今年旧村改造,村里盖了新楼房,我呢,年轻时考学户口牵出了农村,当了一名工人,家里还有我的一套老房子,老宅子地上附属物做了评估价格5万。村里又补助了3万,开会说新房子基本造价35万,就这样我还得交27万才能住上新房子。补助的3万也没说是宅基地补助,就含糊的说是补助款,可是同样的补助户口在农村的却补助了25万。在农村的搬了新楼基本不用花钱,我们这些家里有老宅子却要交27万。车库还没说怎么交款。12月9日让大家签的协议,只是让大家一个月内拆房子,交上27万就给就给新房胡钥匙。协议中未提到新楼房的造价是多少,没有提到老宅子的宅基地是多少。这个分配方案合理吗?符合法律要求吗?老房子宅基地,房子拆了以后,应该提出什么诉求呢?感觉宅基地问题很含糊。特咨询律师,获得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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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10 16:21
这是不合理的,房屋拆迁时,有房屋置换或者货币补偿两种补偿方式,房屋置换一般按照1:2或1:3的比例进行置换,没有统一标准;货币补偿,包括搬迁费、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房屋经评估后的价值补偿。具体的标准由政府结合当地的情况制定并公布,但不得低于现有的水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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