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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生过孩子多久,南方可以向法院请求离婚?

 12-09 22:05  悬赏 0  发布者:时空南华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杭州 回答:(3)
1),与两个孩子,离婚南方只愿意要一个孩子,女方不愿意要孩子,法院会不会强制要求女方监护一个孩子?

2),女方生过孩子多久,南方可以向法院请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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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2月09日 23时04分
1,一般一人一个。
2,一年。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09 23:43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该问题由浙江坚定律师事务所王越华律师为你解答】
回复时间: 2014-12-10 07:17
,一般一人一个。
2,一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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