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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 户口是否必须迁出 房屋改造 我能得到分配吗?

重庆-渝北 12-11 09:11  悬赏 0  发布者:ctdxw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与前夫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婚姻20余年),现在因感情问题离婚了,女儿跟我(20岁)我无住房 儿子跟他(10岁),原住房是前夫单位分配的,但不久后原住房屋将进行改造,在离婚协议中我们未约定房屋问题,那在房屋改造后我能分配住房或者得到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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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2-11 09:33
不是必须迁出。
与拆迁补偿政策有关。
回复时间: 2014-12-11 09:17
离婚后你住在哪里?你是否能获得补偿,取决于你对该房是否还有居住权。
回复时间: 2014-12-11 11:51
如果房产属于你前夫的婚前财产,是不可以要求的相应待遇的,
如果你的户口还在征地范围内,是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的
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建议你来所里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4-12-11 11:52
关于户口是否迁出,要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户籍部门,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必须迁出。
如果是男方婚前单位分配的房屋,现在你已经与男方离婚,房屋改造后你能否分配到住房或者得到补偿,要与男方协商,还要看拆迁政策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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