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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分配问题

黑龙江-牡丹江 12-24 09:36  悬赏 0  发布者:chmuse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和丈夫是在2006年3月份结的婚,结婚时由男方出资买了一套楼房,房产证是我丈夫的名字,现在我们共同生活了四年,已经有了女儿,上个月我又买了一套房子,这次买房全部由我出资,包括我借了我妈妈的一部分钱,我丈夫一分钱也没出。在办理房产证时因购房合同是我的名字,我要办的我名字,我丈夫又在交契税时把他的名字加上了,要办夫妻共同的名字,我不同意,现在我们就僵在这了,我想咨询一下,如果今后我们夫妻离婚了,这两套房子应该怎么处理,我丈夫认为这次购房的房证上没有他的名字,如果离婚他就分不到第二次房的财产。请问国家对婚后房产在离婚时怎么分割,是谁的名字就由谁独自分享吗?如果这次办房证办我名字和办我们夫妻共同名字对将来离婚有什么区别吗?如果万一离婚,第一个房产我能分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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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24 09:44
无论产权证上有无您丈夫的名字,您购买的房屋如未另行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离婚,您丈夫有权利分割该财产。借了您妈妈的钱,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第一套房屋,为您丈夫的婚前财产,如离婚,您不能分到。
回复时间: 2010-12-24 09:45
结婚时的那套楼房属你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现在这套房产属你们夫妻二人共同财产,借你母亲的钱属共同债务。婚后买的这套房子无论是只写你个人的名字还是你夫妻二人的名字,都是共有财产,结婚时要依法分割的。
回复时间: 2010-12-24 09:54
婚前房产是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婚后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债务共同承担
回复时间: 2010-12-25 23:10
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婚后财产不管谁的名字都是共同财产,除非约定。债务也是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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