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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与他人同居,我需要收集什么样的证据才能判他们都为重婚罪?

北京 12-24 14:08  悬赏 10  发布者:sXa3309 回答:(7)
我在今年八月份发现丈夫与他人开房的单据,与之吵架后,九月份直到现在谈过多次,最近,他已经很少回家,大约一周回一个晚上,与那个女人同居,孩子生病也不管,我看了很多资料对于重婚罪的定义,我想请问,我如果收集证据才能判他们都有重婚罪,那个女人也知道我们现在并没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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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24 14:09
如果她没有和那女人办理结婚登记,不构成重婚。如果您提起诉讼离婚,并有证据证明男方与其它女性同居的事实,男方属于过错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男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回复时间: 2010-12-24 14:12
重婚罪定罪很严格,不建议您走这样的方式,如果确实无法维系婚姻关系,可以考虑解除。
回复时间: 2010-12-24 14:16
您好,在丈夫没有与她登记结婚的情况下,你只能收集事实婚姻及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建议您委托律师提供专业帮助。
回复时间: 2010-12-24 14:41
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12月14日《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规定:“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如果想追究对方重婚罪的责任,应当搜集足够充分的证据才有胜算。
回复时间: 2010-12-24 15:36
如果那个女人也明知他有家室,还以夫妻名义与之同居生活的话,也构成重婚罪。
回复时间: 2010-12-24 20:30
1. 他们以夫妻名义同居,才构成重婚。 如果没有夫妻名义,不构成重婚。
2. 你要搜集他们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0-12-24 21:01
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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