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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我又没有孩子的抚养权

江苏-徐州 12-13 12:48  悬赏 0  发布者:david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一名有大专学历 在社会上工作8年的33岁男性 请问下 我大儿子现在两岁半 小的还在肚子里有5个月了 现在我跟我老婆因为他父母先后两次打我 我们闹离婚 她要打掉孩子我不同意如果她打掉了 我有权利争取大儿子的优先抚养权吗 我老婆还动手打我妈妈 还多次在家里对我家人进行侮辱 还对我实行家暴 我 实在受不了 但是我 目前还是不打算跟她提出离婚 她要是提出离婚的话 我有哪些优势在财产跟孩子的分配上 另外结婚的时候他爸爸给我们买了辆车 但是里面有我们男方的 4W彩礼 但是他爸爸让我给他写条子说车是他全款买的我只有使用权 所有权归他 还要他的一个邻居当公证人 这个条子有没有法律效力 这都是他们逼着我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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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13 13:35
您好: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男方争取子女抚养权需收集的证据
 (1)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2)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4)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5)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6)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
  不能协商解决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另外,父母其中一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应按时支付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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