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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房东??

广西-南宁 12-13 18:55  悬赏 0  发布者:shimy 给我留言  回答:(1)
各位律师好!我们都是租户,12月初来到明秀西路附近某一楼房租房,我们交给“房东”三个月的租金和一个月的押金,当时要求签订租赁合同,但那时房东她带着小孩,很不方便,说给我们开收据。然后昨天12月12日,一个男人打电话给我,说我们住的房子是他的,他有房产证,还说你们原来那个女房东交不起租金卷着钱跑了,叫我们如果继续住的话交租金,还拿了原来“女房东”跟他的租赁合同,我看了上面合同期限是十年,都有当事人身份证件和画押签字。我们不知道这两个“房东”是什么关系,但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说既然房子还在合同期限内,那我们交房租给“女房东”就是合法的,真正的屋主不能因为追不到他的租金就转嫁到租户的身上,如果不行的话就打官司。我们有些人继续交了租金,其他的就是屋主扬言不交就搬走了。我想了解我们租户跟两个所谓的“房东”的责任和义务关系是否如派出所所说的,如果打官司的话是哪一方有胜算。我们无辜老百姓不能平白无故受害,但又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请您指点,希望尽快答复为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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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13 19:45
房主和“女房东”有合同存在,那么“女房东”和房客就不存在“非法转租”问题,房客的权利应当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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