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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

山东-青岛 12-15 15:45  悬赏 0  发布者:YYUUAI 给我留言  回答:(6)
你好,我咨询一下我弟弟出车祸叫一个面包车撞伤了左手中指,交警在责任事故认定书写的对方付主要责任,我们次要,我弟弟在公司和劳务签的合同,总公司是菏泽的,可以报工伤,面包车主是太平洋保险,那这样只能选择一个地方报吗?交警的判罚主次我们能占多少?还有我弟弟想鉴定伤残谁能给定?这种情况我弟弟公司是否该给开什么最低工资什么的,我们对类似情况都不知晓,盼望您的专业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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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15 15:51
这是要先申请工伤认定的
回复时间: 2014-12-15 15:51
第一,交通事故与工伤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可以分别主张。
第二,伤残鉴定由专门的司法鉴定部门进行鉴定。
第三,如果构成工伤,工伤治疗停工留薪期间公司应支付工资。
回复时间: 2014-12-15 16:55
1、药费应该在一个地方报销;2、主次一般是7:3开;3、自己可以到司法鉴定书或者申请法院进行司法鉴定;4、构成工伤应该给付实际的工资;5、建议聘请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4-12-15 21:23
先申报工伤,请致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12-16 10:14
两样保险不冲突,都可以处理。
回复时间: 2014-12-16 14:16
详情可浏览我的网易博客:青岛律师交通事故、劳动工伤赔偿服务网,如需帮助可电话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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