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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寻衅滋事切持刀伤人毁容

山东-济南 12-25 10:56  悬赏 20  发布者:沧海桑田8 给我留言  回答:(6)
有一醉汉在一小型超市内 酒后寻衅滋事 当事人 不予其争执后 走出 超市 闹事之醉汉从口袋里掏出刀子 追上当事人 将其脸部剌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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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25 10:59
答:司法鉴定为轻伤时,涉嫌故意伤害,醉酒人仍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0-12-25 11:12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同时受害人可以附带民事请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0-12-25 11:45
鉴定为轻伤的话可以要求承担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0-12-25 12:01
首先应当报警,鉴定为轻伤一下的,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轻伤及以上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的刑事犯罪,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赔偿
回复时间: 2010-12-25 16:33
可以报案,并要求民事赔偿。
回复时间: 2010-12-25 21:25
1受害者做伤情鉴定 如是轻伤 则伤人者负刑事责任 2可以要求伤人者赔偿受害者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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