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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咨询

 12-16 13:02  悬赏 0  发布者:笔墨思思 给我留言 地区:黑龙江-黑河 回答:(4)
我想问一下,男方婚前给女方过十八万彩礼钱,而女方带到了男方家,其中结婚花了八万,剩十万,结婚一年多,男女双方因感情破裂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钱需要返还男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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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2月16日 13时18分
你好,已经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一年多,不需要返还。
追问:

那剩下的钱,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我明白了!那如果女方起诉离婚,剩下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16 13:13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追问:

那剩下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起诉离婚女方可以要回一半的钱吗?

回复时间: 2014-12-16 13:20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4-12-16 13:22
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不需要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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