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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彩礼及债务问题

浙江-嘉兴 12-16 21:44  悬赏 20  发布者:yangsh……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婚前男方借钱买车,车子写的是女方的名字,结婚不到一个月,女方提出离婚,那车子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婚前男方给女方的彩礼能要回来吗?(男女双方婚前同居3年,但婚后一个月不到女方提出离婚,婚后一个月男女双方未在一起生活,请问这种情况属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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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17 05:03
1、不属于;2、彩礼一般无需返还。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7762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2-17 07:36
是共同债务。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回复时间: 2014-12-16 22:31
1、不是夫妻共同债务;2、如果男方因借款送彩礼后生活困难的,可以请求返还彩礼;3、你们婚前已经同居3年,实际已经共同生活3年,只是登记结婚后1个月不在一起生活,这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还是有区别的。
我的补充: 2014-12-16 22:34
3、婚前你借钱买车子给女方视为赠与给她个人,你为此负债是个人债务。
回复时间: 2014-12-17 08:53
不属于夫妻夫妻共同债务,彩礼无法要回。
回复时间: 2014-12-17 11:04
婚后确未共同生活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车子借债所得,是否共同债务需要具体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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