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徐荣康  吴健弘  宋昕  汪东先  
该问题已关闭

我们怎样要回我们的房产

河北-沧州 12-16 21:59  悬赏 20  发布者:155317……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们是河北省沧州市一单位的四个职工.被上任经理以给单位购皮棉向河间农村信用社贷款资金为由.注【上任经理说单位与信用社隔区域不能以单位名义贷款只能以职工个人名义贷款】他跟我们说.你们尽管去签字就行跟你们没有关系.出事有公司给你们担保你们还怕什么?我们怀着如不去怕经理以停职开除的报复心里.在经理的恐吓下.我们无奈坐上了公司为我们准备的车去了河间信用社.他们都没让我们看是什么合同条款就拿出他们事先准备好的材料让我们在上面稀里糊涂的签上了字.我们四个人共贷款700多万.过后才知道这是经理和河间信用社一起精心策划好的骗局.因为单位是从几年前就通过这种让前一批职工用同一种方式在河间信用社贷款后他们共同私吞挪用钱款后再让下一批职工再去贷款去补上一批的欠款数.而河间信用社明知这是违法的借新还旧的违法行为.放贷的资金手续当天就在信用社内部转换完成了.我们一分钱也没见到都是他们内部串通办理.现在.到了还款期限河间信用社让我们个人还款否则拍卖我们仅有的一套住房让我们现在怎么办真是状告无门.公安法院部门推诿没人给立案受理踢皮球.求求大家给出个主意换我们弱势群体的公道.至今经理还逍遥法外.没人对他采取什么措施.我们几个职工冤情无处诉真是到了叫天天不应的地步了!强烈要求惩治前任经理和河间信用社参与这起合伙诈骗和贪污行为.还我们的的公正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9655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2-17 07:32
强制执行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必要生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江苏无锡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161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2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