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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教师时候出现了小事故,现在过了一年半,家长找我索赔

 12-17 11:58  悬赏 0  发布者:依赖月亮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日照 回答:(1)
毕业去学校实习的时候,用教杆敲讲桌,不幸被突起的桌角垫了一下,就被弹飞了出去,飞到桌子上又弹了一下,教杆当时是断了一节的,所以尖尖的正好划破了女孩子的脸,立马送去了医院通知了家长,下午他的姑父来找我,让我把责任推给学校,让学校承担,因为我当时是在实习,工资也不高,但是我说医药费都由我来出,跟学校没关系,是我个人的责任,我说我可以慢慢还,后来学校的意思说让我自己把事儿揽下来,钱还是学校出,不然担心家长问学校会要很多,校长和我一起去医院看望的,说以我的名义给钱,孩子的伤口也慢慢愈合,这事儿也就这么平息了,后来我实习完了也离开了学校,没想到一年半之后孩子的妈妈给我打电话说想让我出一部分的医疗费,说想跟我当面谈,我当时在外地,我说等我回去给他电话,今天孩子的爸爸又给我发短信说下周要起诉学校,因为我当时对孩子挺好的,也不是故意的,所以就不起诉我了,但是希望我拿3000元的医药费,说孩子18岁之后想做个祛疤手术,这个钱可能是想要起诉问学校要的,我想咨询一下,这件事情应该怎么处理,期待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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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2月17日 15时12分
人身伤害赔偿只有一年的诉讼时效,过了一年法院可能会受理,但主张时效抗辩,法官不会支持原告的请求。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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