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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否是遗产分割的唯一凭据?

 04-10 20:16  悬赏 0  发布者:LLL336……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辽宁 回答:(4)
遗产当然是老人的真实意愿,但是老人的真实意愿不一定就公平,有的老人就偏心,儿女有什么办法,明明是大儿子照顾他多一些,他偏说小儿子好,如果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老人生前确实是大儿子照顾的多很多,是否可以更改对大儿子不利的遗嘱?法庭是否有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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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4月10日 20时30分
只要是老人真实意思的反映,该遗嘱就应当执行,即使不公平,法庭也无权更改。
其它答案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041积分
回复时间: 2009-04-10 21:50
遗嘱属于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适用公平原则处理。
回复时间: 2009-04-11 11:20
继承分两种一种是法定继承,一种是遗嘱继续,如果老人在生前已立下遗嘱,老人的法定继承人就必须要遵守,赡养老人是做儿女的法定义务,除非你有证据证明老人的遗嘱不真实或是在意思反映不真实的情况下所立,否则只能尊重老人生前所立遗嘱
回复时间: 2009-04-11 11:22
如果遗嘱是有效的,就应当按照遗嘱处理。
法院不能根据谁尽的义务多而变更遗嘱,只能认定遗嘱是否有效。尽义务多少不是认定遗嘱是否有效的条件。
评论者:王春刚律师
时间:2009-04-13 05:36
遗嘱是有效的
评论者:xgnrssr 给我留言
时间:2009-04-14 22:42
天哪,是这样的啊,那我只有认命了,我为老人花药费18000元,老人有楼,有工资,很快又要有医保了,弟弟也花了18000,花钱时说一人一半药费,以后财产也一人一半,现在就不认帐了,我上火啊,只想要回18000元药费,要是朋友们都不同意,那就不要了!(我花的18000元其中16000都是筹借的)
问题补充:药费实际发生44100元,其中父亲花了2450元,三个姑姑花了5000元,女儿花了18222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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