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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执行费

 04-11 08:20  悬赏 30  发布者:金丝小枣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辽宁 回答:(4)
你好.麻烦你了.
现在我离婚官司法院判决已生效.房子和孩子归我.房子我补偿对方钱,对方拿点抚养费.
1.我要更名房产,对方不给我房产证.我拿着判决去房产所更不了名,房产所说要挂失登报,到6个月后才能更名.
2.孩子抚养费3月4月的及一半的诉讼费他也没给.他的房子补偿钱我也没给呢.
如果我去法院申请执行,法院要不要收费呢?收费能收多少呢?
补充:房子双方同意价50000,房子我补偿他5000,他每月给孩子500.
问题补充:
家庭存款45000元归对方,他要的钱,我要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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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4月12日 10时27分
你的问题已经解答过了,你应当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会向产权登记部门下达协助执行的法律文书。产权登记部门接到法院协助执行的法律文书,会将房子更为你的名字。孩子的抚育费也应当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解决。
凭法院的判决书,产权登记部门是不会给你更名的。即使挂失,补办房照后,你一方要求更名,产权登记部门也不会给你办理的,除非你原来的爱人协助办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
从20080106号立案到20090320接到判决,以为事情就好办了.没想到男方这么无赖.他的意思是给我房产证,让他在我这儿住半年,上法院离婚不就是为了彻底分清,还在一块扯啥啊?何况他已经1个月没见着了,眼见是有地方住.
这10年的婚姻真是厌到底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4-11 08:26
 1 生效判决书应该可以作为变更依据,可以对房管局的行为行政复议解决,2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回复时间: 2009-04-11 08:28
可申请执行
回复时间: 2009-04-11 11:17
如果对方不返还房产证,你要么选择挂失等待六个月后办理要么申请进行执行环节或是重新起诉要求对方返还房产证
如果对方未按判决履行给付义务,你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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