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思南  
已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

 12-22 13:31  悬赏 0  发布者:xiang8……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广安 回答:(6)
我是一辆皮卡出 ,对方轻型货车,在上坡直行的道路,我正常超车,当我的车头超过他的车头时,对方突然左转撞在我的右前车门位置,并把我顶出几米远,(注:对方左转的道路是正在施工中的新路,正处于路基建设过程中,对方正是道路建设的施工车辆)
问题补充:
交警责任判定是我的全责!这符合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2月22日 13时39分
不合法,可以申请复议。
追问:

请问是到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吗?

回答:

是的,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22 13:34
变道车辆全责
追问:

您的意思是我的全责

回答:

不是,你可以在三日内申请复核

回复时间: 2014-12-22 13:38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第28条分别规定了两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而且有证据证明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2、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既不是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也不是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而是公安机关依职权作出的,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没有法律依据,因此当事人也不能重新提起认定的。
.
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回复时间: 2014-12-22 13:43
交通事故发生后,先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各方的责任,之后再由各方在责任范围内按比例承担责任,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三日内申请复核.
回复时间: 2014-12-22 13:59
您好,你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3日内向上级部门复议。
回复时间: 2014-12-22 14:10
您好,一般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应该及时报警,交警应该在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各方的责任,受害人根据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进行索赔,对认定书不服的还可以请律师帮助申请复核。身体受到伤害的索赔时应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索赔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住院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具体金额都需要相应的证据。一般司机、车主、保险公司都是赔偿义务人。详情欢迎来电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西南昌市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广东茂名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福建莆田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江西 南昌市
人气:14306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448
山东 菏泽
人气:218894
广东 深圳
人气:14109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6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