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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返还多少

 12-23 10:26  悬赏 0  发布者:138318……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衡水 回答:(3)
我侄女2011年冬结婚,至今没领证,两人同居10个月后,由于感情不和我侄女提出分手,后分居至今,男方要求退还彩礼,可是到现在彩礼也没弄清,婚前男方彩礼总共给了1万7千元左右,结婚我们买嫁妆和吃喝花了1万多,请问律师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我们该退彩礼吗?该退多少?请帮我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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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2月23日 10时28分
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追问:

张律师您好,您认为应该返还多少?

回答:

双方协商确定金额,肯定不会是全部返还。

只要在合理范围之内就可以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不错,我明白多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23 10:27
您好,可能需要退还彩礼,可以和对方进行协商。
追问:

谢谢韩律师!

回复时间: 2014-12-23 10:30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追问:

谢谢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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