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金融证券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毕丽荣  王远洋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投资公司财务私自转走自己的投资款

陕西-西安 12-23 16:40  悬赏 5  发布者:785319…… 给我留言  回答:(3)
投资公司的出纳转走自己的投资款两万,会计也让出纳转走会计的两万还有会计客户的五万,签订的合同还没到期,出纳和会计都有什么法律责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23 16:47
有可能涉嫌职务侵占。《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追问:

有什么补救措施吗?会计跟出纳的罪行一样吗?(会计让出纳转的钱)

回答:

如果没有立案,及时还款。已经立案的,建议及时委托律师进行辩护,争取从轻处罚。

回复时间: 2014-12-23 17:24
属于犯罪行为,具体属于侵占罪还是盗窃,最终有司法机关定性
回复时间: 2014-12-24 09:17
是犯罪行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广东东莞
山东聊城
福建厦门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9058
湖南 长沙
人气:546339
河北 保定
人气:287635
陕西 西安
人气:583882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922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053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8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