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毕丽荣  陈利厚  朱建宇  
已解决问题

过户房子

 12-25 09:10  悬赏 25  发布者:dz2026……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菏泽 回答:(22)
爷爷奶奶的房子以买卖的方式过户给我,但我没有付房款,这个还可以要回去吗?
问题补充:
我已经过完户啦!现在房子已经是我的名字啦·就是按买卖过的,最坏能到那种地步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2月25日 11时30分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很明确的告诉您,房屋所有权已经归您所有。因为根据《物权法》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本案中,房屋已经过户到您名下,您享有该房屋所有权;
    其次,关于您没有付房款,您爷爷奶奶过户给您的本意是什么?只是走个形式,还是想到时让您支付房款,如果只是走个形式,建议您让您爷爷奶奶打个收条,说明房款已经支付或者放弃房款支付。
    最后,只要是您爷爷奶奶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合同是有效的,建议您跟爷爷奶奶协商,然后打个收条,证明您已支付现金或者对方放弃要求支付的说明,这样操作更加稳妥,否则,一旦有其他继承人想要继承的话,那么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提供全面服务。
追问:

收条已经打过了·我现在就是想问·你站在他们子女的角度起诉的话·我还需要做些什么·如果我再卖了这个可以吗

回答:

您好,针对您的追问,作出如下答复:
目前房子所有权在您名下,那么您属于房屋合法所有权人,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不得干涉。因此,您如果对外进行出卖,那么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其子女不能进行任何干涉。所以请您放宽心,进行正常交易即可。如果后续有问题,您可以和我联系,为您解答。如果满意,还望您能采纳,谢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25 09:15
那就用赠与的形式过户吧
回复时间: 2014-12-25 09:21
看合同约定,原则要不回
追问:

合同没有什么约定,就是买卖合同,但是他们的子女肯定给我要!应为没有我父亲了!如果你站在他们子女的角度,我还需要做些什么

回复时间: 2014-12-25 09:44
如果是赠与,也没有附任何条件,你也没有伤害爷爷奶奶的行为,没有什么坏的结果。如果是买卖,应该付款。
追问:

就是付款他们的子女也不会相信啊!应为没有我父亲了!就是没有付款他们能要回吗?现在房子是我的名字

回答:

可能的,因为是按照买卖形式过户的,在房产局应该有买卖合同和房产价格,如果二老去世,你手里没有给付房款的收条,老人的子女可能会起诉向你要房款的,房产他们是不能要了。

追问:

那你的意思是叫爷爷奶奶在给我打个收条!还需要做些什么!如果我再卖了有什么后果

回答:

是的,必须的,如果有了买卖房产的房款收条,就不需要什么了,你也可以在买卖了,没有什么后果的。

回复时间: 2014-12-25 09:48
有买卖合同,原则上房子已经属于你了
追问:

什么情况下还可以要回啊!

回答:

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追问:

房产局给的买卖合同他们亲自办理的!无非我就是没有给爷爷奶奶房款

回复时间: 2014-12-25 09:50
这是赠与行为,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实践已经过会交付,没有撤销情形,所以你爷爷奶奶是要不回的,除非你同意。
追问:

没有赠与!按买卖过的

回答:

实际也是赠与行为,因为没有支付对价。即便你爷爷奶奶的子女跟你打官司,把房产局内档调出来,有没买合同。但你如果有证据,如你爷爷奶奶的收条及录音等,你就不用担心。
附法律规定:合同法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
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
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
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
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
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
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回复时间: 2014-12-25 09:53
一般不能,要看约定。
追问:

没有约定!就是按普通关系买卖过的

回复时间: 2014-12-25 10:14
你好,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所有权以买卖方式转让,且已经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该房屋的产权属于你。
    由于你没有支付房屋价款,你和你的爷爷奶奶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即民间所说的,你现在欠你爷爷奶奶的钱。最坏的结果就是你需要偿还爷爷奶奶房钱并支付相关利息。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如果满意请采纳,如有疑问欢迎追问。
追问:

但是谁能证明我没有付呢·也给我打收条了·如果你站到他们子女角度.我还需要做些什么·如果我再卖了有什么后果

回答:

你好,过户之前房子所有权属于您的爷爷奶奶,他们有自由处分权,这些都跟其他子女没有关系,过户之后,如果程序合法,目前你所述程序没有问题,房子所有权属于你,你和你爷爷奶奶之间的关系具有相对性,你爷爷奶奶健在,其他子女不能主张任何权利,只要你爷爷奶奶没有争议没有异议,其他子女不能以任何形式对房屋主张权利;就像你借朋友钱没还,突然跑出来一个无利害关系人让你还一样,不会得到支持。如果你还有疑虑欢迎追问。

追问:

如果我爷爷去世·奶奶反悔·他们的子女起诉还能再要回去吗

回答:

房屋不能够要回去,最坏的结果就是你需要支付房款

回复时间: 2014-12-25 10:29
若是以买卖的名义过户,而双方现在有争议。最坏的情形就是支付房款
回复时间: 2014-12-25 10:36
这属于赠与,房子过户后赠与不可以撤销,也就是说不能要回去了
回复时间: 2014-12-25 11:21
如果未付款的,属于违约行为,需退回房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解除导致合同关系归于消灭,故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不表现为违约责任,而是返还不当得利、赔偿损失等形式的民事责任。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153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2-25 12:29
要求你付房款。
追问:

爷爷奶奶给我打收条啦·你看还需要做些什么!他们的子女还会用什么办法起诉我

回答:

子女无权干涉的。

回复时间: 2014-12-25 14:00
您好,这属于赠与,房子过户后赠与不可以撤销
回复时间: 2014-12-25 14:02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首先,房屋已经过户,按照房屋登记条例的规定产权已经归属于你,无重大理由是没有办法撤销和认定无效的。房子就是你的了。
     其次,依据合同法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
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
权。
     所以,你们的合同可以改成无偿赠与的买卖合同就可以了,说明不收取买方的任何费用就可以了。或者说奶奶爷爷出具说明不要收取的你钱的。这样子就十分妥妥的了。
    再则,有合同和爷爷奶奶的说明,或者赠与,还不放心就去公证处公证一下就更加没有问题的。但事实也不怎么需要了。
    最后,请保留好这些证据,到时候子女诉讼会影响您的权益的,这些证据就是胜利的法宝。
   有合同,有收据或者免于你支付房款的说明,有已经过户的,房屋的无权就明确归属于你了。
没有其他争议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吧
回复时间: 2014-12-25 14:26
直接写赠与是最好的
回复时间: 2014-12-25 16:40
按照合同处理
回复时间: 2014-12-26 09:29
你好,房子登记在你的名下就是你的,你可以任意处分买卖。
回复时间: 2014-12-26 10:00
可以要求你付房款,否则可以将房子要回去
回复时间: 2014-12-26 10:36
款没付、合同没有履行完毕!具体要看约定的
回复时间: 2014-12-26 15:09
房子已经归你所有,你爷爷奶奶可以向你追讨房款。
回复时间: 2014-12-26 21:49
1、首先认定你和你爷爷奶奶以买卖方式过户房子给你是属于买卖合同行为,只要是双方自愿的,该买卖合同成立有效;2、你爷爷奶奶已经将房子过户给你,证明他们已经履行交付房子给你的义务;3、你没有付款,说明你没有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他们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子;4、他们是否解除合同,那是他们的权利;5、如果他们向你催告要你在合理的期间付房款,你不付款的,他们就可以解除合同,要回房子。6、如果他们不要你付款也不收回房子,那就等于将房子赠与给你了。
追问:

他们给我打收条了·这个还可以反悔吗·

回答:

1、这是你付钱给他们的证据,这样他们就不能反悔;2、但是你付款数额与房产价值相差很大属于明显不公平的,他们可以反悔。

回复时间: 2014-12-27 08:34
我们的律师好可爱 啊,都回答很全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山东聊城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浙江金华
广东深圳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31199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6153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8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