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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生育問題

 12-26 11:22  悬赏 20  发布者:ivanwo……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娄底 回答:(1)
我是农村戶籍 我老公是香港人 我們育有一个4歲女兒( 农村戶口的) 我打电話咨詢过娄底計坐局問可不可以再生二胎 它的回覆是‘我这情況是不可以 原因是它把我老公(香港籍)當作城市户口看待 ”我覺得很不合理 原因是;1)我老公本身在内地是没戶口的 怎么能當作城市戶口2)如果是當作城市戶口 那是那一个城市呢3)在湖南生育政策上並没有註明上述规定4)據我了解 涉外婚姻 港人在内地生育 應該是依照另一方在内地戶囗的生育政策 那我老婆是农村户囗 育有一女兒 照理还可以生二胎的5)我亦看过一篇有关湖北宜都市计生局局作的访問 問及到有关我的情況 回覆的答案是可以 難道湖南湖北的生育政策有这么大的分別嗎 麻請各位律師给我一些宝貴的意見 萬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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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2月26日 11时29分
我也觉得那边计生委的说法没有道理,应该是根据女方户籍情况认定,而不应该对男方(境外)的户籍进行推定,这没有法律依据。
追问:

那我該怎樣處理呢 谢谢

回答:

可以起诉计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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