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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 财产问题

 12-27 15:13  悬赏 0  发布者:657102……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沈阳 回答:(3)
我和老公结婚后买的房  他家拿了20万  我拿了7万  还有8万贷款 才还一年贷款  我是主待代 在谈到离婚  还有一儿子 九岁  想咨询下  孩子归我  房子也归我  该怎么分配啊 还有孩子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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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辽宁-沈阳]
  • 隋新律师
  • 电话:13998889052
  • 364601积分
回复时间:2014年12月27日 16时42分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27 15:15
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起诉。
追问:

按法律程序应该怎么分呢?多谢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70146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2-27 15:30
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追问:

请问下 如果没有达成协议 该怎么分呐 孩子归我

回答:

由法院判决。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不能认定感情确已破裂且并无和好可能且被告不同意离婚的,第一次法院一般不会判离。第一次未判离的,原告需要在第一次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起诉,一般第二次起诉离婚后法院会判离。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的权益有照顾。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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