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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麻烦

陕西 12-29 12:57  悬赏 0  发布者:快乐老实人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于11月多通过第三方(私人中介)和卖方签了一份二手房合同,当时因时间仓促及没有经验,在签合同时没有写清房屋内的家俱情况,只是口头说了一下。但就过户费用问题没有详谈,合同上也没写,只是中介人说是办理手续大概要2万多要让我出,只有一份合同上写有这份约定,而且当时不知道贷款多少,所需费用只是写了个大概。第二天找房主谈卖房所留的家俱时,他以各种理由只愿在合同上补充写上部分家俱,别的家俱要留就得另掏钱,这让我很生气。本不想再继续交易,但因已交的2万元定金,所以担心房主说违约不退给我钱,只好认吃亏。
现在我能否让房主和我一同承担过户交易费用,因为三份合同有两份合同都没写交易费用问题,只有私人中介拿的那份合同上写了过户所需我出的大致费用(过戶也就这些费用)?期盼您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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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29 13:17
    1,过户的相关费用中有一部分本来就应该由出卖方支付,该部分你有权不予支付,但你们另有约定的除外;
    2,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0-12-29 13:38
若你们的确对房屋的过户费用有约定的,一般要按约定履行。否则不履行的一方视为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0-12-29 14:26
带资料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0-12-29 15:33
你好!过户费用一般应由卖方来承担,但若你们有约定,应从其约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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