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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寻理由辞退员工,如何补偿

 12-29 16:30  悬赏 15  发布者:zap031……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福建 回答:(3)
在公司工作四年,第一次签订3年劳动合同,2013年3月初签订第二个劳动合同,现公司要结束业务但是以员工不胜任工作为由给予辞退,就经济补偿一事双方为达成一致,员工是否可以继续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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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2月29日 16时43分
选择有2:1、可以选择继续上班,并同时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2、可以直接仲裁,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补偿和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追问:

现在公司给予一个月工资补偿,我不同意并且表明了我的要求,但是公司置若罔闻不予回复,我是否可以继续上班?
另外辞退通知书我已经拿到手,上面让我接到通知书到公司相关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同时给予一个月补偿,我不同意这样做,是否可以继续上班呢?
我们是厦门办事处,公司总部在宁波,所以我不可能时时在宁波等待公司回复,只能等双方达成一致了才会专门赶到宁波去办理离职手续

我想问下,我现在如何做?还可以按照您上面所说的1、2点来处理吗?

回答:

如果已经接到辞退通知书,建议仲裁,可以要求八个月的经济补偿。

回答:

如果已经接到辞退通知书,建议仲裁,可以要求八个月的经济补偿。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好的为当事人解惑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29 17:36
建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离职手续先办理,不然无法到新公司入职   但要写明是公司辞退
回复时间: 2014-12-29 20:42
无能继续上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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