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债务追讨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李保忠  吴健弘  王景林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如何追要借款

陕西 12-29 18:36  悬赏 0  发布者:mmxnr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家人2003年给一个人借了一万元钱,当时说好是有息借款。去年好不容你把本金要回来了,但是对方不支付利息,一万元的借条我们也没有给对方。这快一年来,我们不停的问对方要利息,对方以各种理由拒绝,态度也很恶劣。我不知道这个钱还能否要到,如果可以应该走怎么样的程序?借条内有只有:“今借***一万元整。借款人:***。借款日期:2003年8月17日”。
问题补充:
本金已还,但借条没有给对方,当时说让我们拿借条问题要利息。我要是用这个借条能要来利息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29 18:45
如果借款中没注明利息的,为无息借款,除非您有证据证明双方口头约定了利息。
回复时间: 2010-12-29 22:34
应当可以
回复时间: 2010-12-29 23:15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结合你们的借条可知,借条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故应视为不支付利息。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双方口头约定了利息;
    3,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利息,是否支持由法院裁决。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0-12-30 08:19
时效问题
回复时间: 2010-12-30 10:57
算了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辽宁沈阳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黑河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东营
人气:25388
重庆 渝中
人气:396435
辽宁 沈阳
人气:1091831
广东 深圳
人气:207960
陕西 西安
人气:582848
湖北 襄阳
人气:44312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5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