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朱学田  吴健弘  刘海鹰  毕丽荣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房产转名的问题

广东-广州 12-30 09:02  悬赏 0  发布者:Dqc9476 回答:(4)
请问母亲过身后,原房产持有人名字是母亲,现子女同意先将房产转到父亲名下,需缴交房产遗产税吗?且做公证时可否注明房产在父亲百年后属于子女,外人不得侵占的说明呢?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30 09:12
1 无遗产税,2 可以指明由谁继承
回复时间: 2010-12-30 09:37
大陆目前没有征收遗产税。可以让您父亲立一份遗嘱说明由你们继承,并且办理公证。
回复时间: 2010-12-30 10:09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现在是母亲先过身,登记在母亲名下的房产,法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你的父亲、你的亲兄弟姐妹、你母亲的父母(如果已经去世,则需要提供公安机关的相关证明),至于房产究竟由谁继承、过户到谁的名下,你们作子女的,在办理继承公证的时候,可以明确表示放弃此次的继承权,将房产直接由父亲来继承、过户到父亲名下,至于父亲将来去世后房产如何处理,则需要父亲拟一份遗嘱,并办理相关公证手续。将来房产的处置问题,则根据你父亲的遗嘱办理即可。房产继承目前为止尚未规定需要交纳遗产税,但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需要交纳相关的过户费用。
回复时间: 2010-12-30 10:25
目前不需要征收遗产税,你可以委托律师帮你处理过户事宜。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四川成都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四川 成都
人气:2085142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70285
山东 临沂
人气:249955
安徽 合肥
人气:28414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0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