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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房产纠纷

天津 01-05 16:00  悬赏 0  发布者:didiki…… 给我留言  回答:(10)
法院调解离婚,把我的婚前财产赠与了养女,未过户。已过好几年了。现在房屋拆迁,还是我的产权名。我今年60岁,和养女在一起住。儿子在外上班,工资一般。  我是没有工作和收入,还有肺癌。就是还有一块宅基地,但是没有盖房,也没有拆迁。现在想为自己要房子。我可以以生活困难,严重影响家庭生活和本身自己患病为由需要治疗为名  要回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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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1-05 16:05
赠与有效很难维权
回复时间: 2015-01-05 17:14
房产未过户仍然是属于你个人所有,你可以撤销赠与
我的补充: 2015-01-05 17:23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回复时间: 2015-01-05 16:36
不能。
回复时间: 2015-01-05 16:52
没有办理更名过户的房屋仍属于你个人所有,你可以撤销赠与。
回复时间: 2015-01-05 17:02
你好:可以行使贫穷抗辩权撤销赠与
回复时间: 2015-01-05 17:13
可以撤销,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回复时间: 2015-01-05 18:19
可以尝试起诉撤销赠与
回复时间: 2015-01-05 18:34
您好!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产证登记在谁名下,谁就享有所有权。
回复时间: 2015-01-06 08:51
产权名是您的,可以要回。
回复时间: 2015-01-06 20:15
可以的,本人有类似经验,欢迎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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