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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婚生活的情感纠纷

广西-河池 01-07 12:21  悬赏 0  发布者:悦月556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们是试婚生活,在此期间男方有意致使女方怀孕并要求女方进行人流手术,第二次怀孕也以不想近期结婚和要孩子为由让女方再次进行人流手术。如今男方在女方术后身体仍带有妇科疾病的情况下提出分手,女方向男方提出费用补偿但不明确要求金额,男方咨询律师后得到这样的回答并通过短信发送给我:恋爱期间不存在赔偿问题,我假若强硬索赔就当面交现金给我并录音后告我敲诈勒索。——请问律师:1、我是否可以提出误工费、营养费及手术后遗留的疾病问题等赔偿?2、我只提出赔偿意见任由男方自己决定赔偿金额,也不要求一次付清或每次支付多少,这是否属于敲诈?3、对方在我提出之后并未有实际赔偿,我因病需钱进行治疗而向男方索要医疗费(不要求金额,也没收到任何赔偿),这是否构成强硬索赔?4、若男方赔偿后咬定我敲诈勒索,我该怎么办?5、因在3个月左右的时间就进行了两次清宫手术,今后两年将不能再孕,更可能终生不孕。因为是成年人的试婚生活,说法律不支持。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自保并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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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1-07 15:41
只要证据充分,可以要求承担你的损失。
追问:

需要搜集哪些证据?

回答:

和他生活而两次怀孕并做人流,及费用。

追问:

我们虽然是试婚,但并没有同居。在外住宿的记录和发票可以成为证据吗?

回答:

看记录与发票都写什么肉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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