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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如何维权

山东-聊城 01-08 09:10  悬赏 0  发布者:z19860……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聊城冠县的。我家土地在2012年在没有取得合法征地手续的情况下被崇文街道办政府征用。每亩补偿5.6万(包括土地出让金和果树损失)。被征用地块属于7户人家,其他6户还有其他耕地可以安置,并未完全征收。而我家却被征用了所有土地。仅靠这些补偿款无法保障我一家8口以后的生活。因此我要求崇文街道办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23条,第24条和第26条的规定给予适当安置。但直到2015年1月6日,崇文街道办仍然不按法律规定给予补偿安置。只肯按照每亩5.6万的价格给予补偿并将补偿款下放到了村里。在我没有同意签字出让土地的情况下于2014年4月用砖墙将被征用地块圈挡起来。想要阻止我进出自家承包地。我去县法院咨询过,法院说他们不受理这类案件。我该怎麽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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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1-08 13:35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可以向政府部门反映。
回复时间: 2015-01-08 10:04
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
回复时间: 2015-01-08 16:23
补偿不公,可以起诉维权,法院应受理,你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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