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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死亡后被告知需承担大量不知情债务,且无力承担应当如何处理?

 01-09 00:25  悬赏 0  发布者:BBCKDL 给我留言 地区:广西-南宁 回答:(1)
案件起因:当事人配偶突然死亡,并未留下遗嘱,当事人配偶个人债务、债权以及是否有购买保险不明;但现在却被告知当事人配偶目前有相当数量债务,要求当事人偿还,但当事人无力偿还,并未其借款并未用于家庭生活

家庭婚姻背景:(1)当事人(女)与当事人配偶(男,已死亡)两人均属再婚(2)结婚时双方各自分别带有一子一女(3)当事人无稳定生活来源,并且无其他房屋,个人积蓄微薄,不清楚当事人配偶其他积蓄情况(不知有哪些存折或银行卡,更不知道账户内有多少积蓄),且需要继续抚养一子一女(4)当事人与配偶结婚时间不长,对配偶财产、债务、债权与公司经营事务均不完全了解(甚至是了解甚少);

房屋产权:(1)房屋购买时价值估计为17万至23万,通过中介垫资提前偿付按揭贷款后获得房屋产权(房产证),以房产证为抵押向A银行申请房屋装修贷款30万,支付中介约20万(2)当事人配偶公司工商执照与税务登记证上办公地点登记为该房屋(但未说明是租用或作为公司资产注入)(3)房屋内既有公司财产也有其他个人生活财产,但大量财产不知如何证明属于私人财产或公司财产(4)房屋于数年前购买,目前周边市场价值高于当初购买价值;

当事人配偶公司状况:(1)公司为有限责任制公司(2)当事人配偶为大股东兼公司法人(50%股权),其两位兄弟为小股东(各占25%股权)(3)当事人配偶经常以个人名义借债作为公司流动资金(4)公司属于中间商性质,销售存在大量赊销行为,故公司存在相当数量债权

当事人配偶去世后情况:(1)当事人配偶去世后(当事人配偶对公司失去控制能力后约一周),当事人曾与公司另两位股东与财务对公司存货进行盘点,盘点存货总额约23万,但盘点单上仅有机打名字,并未有公司股东、当事人与公司财务签名(2)公司两名小股东拥有房屋钥匙,已将房屋内明确的公司财产财务资料搬空(3)当事人配偶公司账户银行卡已被小股东拿走(4)当事人目前尚持有部分销货清单,与公司账户流水核对后应该能够证明公司尚有大量债权;

案件发展:目前小股东以偿还当事人配偶向其父借款30万为由,要求以3万元人民币价格购买当事人配偶所拥有的公司股权并变更公司法人。并要求除去公司名义下的债务外,当事人承担其余当事人配偶个人名义下所有债务。
但当事人配偶其个人名义借款大多作为流动资金用于购货,同时当事人也不知道当事人配偶已个人名义所欠外债多少。且当事人本身并无稳定生活来源,目前生活困难,无其他房屋,个人积蓄微薄且需要继续抚养一子一女,无力偿还债务。

现希望咨询,如下问题
问题1:要证明当事人配偶个人借款用途为商业经营用途并未用于家庭生活需要收集哪些证据资料?
问题2:小股东的要求显然并不合理,同时小股东正利用当事人无力监控公司运营状况大肆转移公司财产,当事人应当如何应对较为妥当?
问题3:当事人并不知道当事人配偶的债务状况,不知道相关债务真实性以及债务总额大小,遇上债务偿付要求如何确认?是否必须偿付?
问题4:本人(当事人亲属,非当事人)向当事人配偶借款10万元人民币,本打算放弃债权以帮助当事人家庭渡过困难期,但依目前情况是否应当优先追偿债权,而后在以馈赠形式支付给当事人?
问题5:考虑到银行收回房屋后拍卖价值较低,当事人希望能向法院申请提前执行拍卖,并以拍卖所得支付债务。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否可行?
当事人已向法院申请,但法院要求房屋拍卖依旧要获得当事人配偶前妻的同意。当事人已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指定律师态度消极,仅建议由本人(当事人亲属,非当事人)向当事人起诉,寻求法院强制拍卖房屋以偿还债务。

离婚协议情况:(1)当事人配偶与其前妻离婚时以达成离婚协议,当事人目前持有离婚协议(2)离婚协议主要内容为:由当事人配偶向其前妻支付10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偿,相应的当事人配偶获得当前房屋产权、女儿监护权以及其他夫妻共同债权债务。

问题6:如果问题5可行,是否需要向当事人配偶前妻索要证明,证明“离婚协议已得到执行,并未达成新协议”?
问题7:从为当事人尽量减少损失使其能生活下去的角度考虑,是否有更好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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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1月09日 09时12分
要看是不是真实的和这个债务借来是干嘛的
追问:

由于结婚时间较短,当事人并不了解其配偶这些借贷行为及其用途,并不知道这些债务存在情况。当事人无稳定生活来源,当前也无力偿还债务,应当如何处理?
证明其配偶债务并未用于婚姻存续期内改善家庭生活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还是由债权人举证?

回答:

如果这个债务是在婚前借的,那是他的婚前债务,你可以不还。如果是婚后借的,就得由你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不属于共同债务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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