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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强人所难?

北京-海淀区 01-09 19:45  悬赏 0  发布者:新年又来到了 给我留言  回答:(5)
交通事故被汽车撞伤后,当时出于各种原因没有马上就诊,后查出骨折起诉到法院后,法院让做因果关系鉴定。抽签选择鉴定机构后,因受伤后没有马上就诊,法医说做不了,但同时声称承诺可以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以及损伤时间的法医鉴定,在和法官沟通征求同意后,再次找到这价法医鉴定所,还是那个人却又以种种借口不愿意给做,如“只能鉴定一个大致的时间”,“只能鉴定出是碰撞在坚硬的物体上”,“鉴定后你拿到法庭上也没什么用”等等。现在投诉到司法局,司法局担心法医鉴定所不承认说过可以做这样的鉴定,让我把当时陪伴我一起去的律师叫来证明,并且要律师写下书面证明,可律师担心得罪法医鉴定所,将来不好工作了,不愿意签字证明,只想当面口头证明。我个人也觉得,不一定非要律师书面签字证明,律师本人到场亲自口头证明已能说明确有其事了。而且,如果司法局调查法医的话,法医可能自己承认说过这样的话,那连律师都不用证明了!请问,律师到场亲自证明法医鉴定所确实承诺过能做致伤方式和损伤时间的鉴定,无需律师本人书面签字,司法局是否应该视为有效?一定要律师本人书面签字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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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1-09 19:57
你好,可以申请鉴定
回复时间: 2015-01-09 19:58
建议及时申请鉴定
回复时间: 2015-01-09 20:17
申请鉴定,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5-01-09 20:30
及时申请鉴定
回复时间: 2015-01-09 23:05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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