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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意无偿乘车事故责任分担

甘肃-陇南 01-09 22:17  悬赏 20  发布者:380878…… 给我留言  回答:(3)
朋友为我庆祝生日,结束后朋友要求我开私家车送他回家,当时下着小雨,途中与相向而来占道行驶的水泥罐车相撞,导致我成三级伤残,朋友为六级伤残,交警部门为我划分30%的责任,我没有收朋友的钱而且是专程运送。我觉得我所承担的责任太大,请求帮助,并给以相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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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1-09 22:47
不服在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回复时间: 2015-01-10 12:15
你好,你在交通事故中承担的责任比例跟你朋友无关的,这个是根据你和对方车辆的交通行驶情况交警进行事故认定的,当然你不服这个结果,你可以在三日内申请复核的
回复时间: 2015-01-10 17:07
你好:你应赔偿朋友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食宿费、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当然上述每一项赔偿项目都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否则法院不会支持的。当然有权按责任比例起诉水泥罐车单位要求赔偿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食宿费、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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