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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面积超3% 有约定

山东-淄博 01-12 12:13  悬赏 0  发布者:fybh 给我留言  回答:(2)
2013年6月买的房,当时合同约定面积147.4,而办证实测155.92.超了5.78%,然后开发商让我补了这些平方数的钱,才能给房产证。而且房产合同上也写着,有面积有差异按双方约定“以实测面积为准,多退少补”,坑啊!!!我看法律不是超3%的由出卖人承担吗。 
我该怎么办,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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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淄博]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350895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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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1-12 16:01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回复时间: 2015-01-12 19:49
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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