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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期间房屋贷款能用逾期利息计算吗?

广东-湛江 01-03 08:06  悬赏 0  发布者:zHG291 回答:(1)
我父亲以全家居住房屋抵押信社贷款,在合法贷款后另民事案中被查封该房产(当时告诉信社贷款方,要求信贷方提出查封异议,他们不理采),查封三年期间(查封二年,延长一年共三年)贷款已到期,农村信用社方说不能“延展期”,就算还完贷款也不能交还.同样剩下部分贷款按照逾期利息偿还。我的父亲按照逾期利息再次偿还一部分剩佘的贷款后觉得不妥当,就停止偿还剩下那几万元。请问各位律师信贷方这样按照“逾期利息”计算有法律依椐吗?我的父亲想与信社方协商等待查封到期后只偿还剩下货款不计利息,有法律支持吗?我父亲该如何应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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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03 09:22
1、房屋被查封只是房屋的权利受到限制,但产权依然没变,且抵押权人(农信社)享有优先受偿权。即农信社的权益并没有受损。在这种情况下,农信社将剩下部分贷款计算逾期利息,没有法律依据。
2、当然,你父亲若没有按时还款,农信社将逾期还款部分计算逾期利息就是有道理和法律依据的。
3、若你父亲因与农信社有争议,就停止偿还剩下那几万元,也不对。这样停止偿还的部分可以计逾期利息。
4、剩下部分贷款能否不计息,这可以与农信社协商。协商成,按协议办;若协商不成,按法律规定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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