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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买断60年,车位服务费不停涨价

陕西-西安 01-03 15:27  悬赏 10  发布者:785558…… 给我留言  回答:(4)
06年买断车位60年使用,与开发商合同上声明车位服务费是90元/月,车位证上明确写明每月是90元车辆服务费,但物业公司申报市物价局,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服务价格由原来的每个月90元改为150元,每次为5元。
    服务价格的批复中明确写明“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为最高限价,物业管理企业可在此价格的基础上与业主协商适当下浮。”请问我能否继续每月90元的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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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03 15:33
按合同缴费
回复时间: 2011-01-03 16:41
当然应该按合同约定的每月90元缴费,否则开放商构成违约。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1-01-03 17:01
可以按照合同缴费
回复时间: 2011-01-04 09:53
合同中约定服务费按合同约定支付,对于抬高部分有权拒绝履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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