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王远洋  魏伟  朱学田  
该问题已关闭

与通过公开招标中标的服务商续签合同问题

内蒙古 01-15 16:02  悬赏 0  发布者:wrp123……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公司属国有企业,2014年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了一家保洁公司,费用1400多万元。当时合同约定期限为一年。今年合同到期了,经过市场调研,目前合作的这家公司费用最低,因此我们想通过董事会决议直接与这家公司再续签一年合同,而不再重新通过公开招标。不知可否?是否有违法行为?谢谢!
问题补充:
但假如对方不愿意合作的话,我们今年肯定得重新招标。我们现在就担心直接和对方签订合同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像:招投标法、大宗物品采购等相关制度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1-16 10:21
可以直接和对方公司协商即可。
我的补充: 2015-01-16 10:25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4)《招标投标法》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只有符合这个情况才必须招标。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河北张家口
北京朝阳区
北京东城区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安徽合肥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0989
湖南 长沙
人气:544041
福建 厦门
人气:12483
河北 张家口
人气:958
新疆 乌鲁木齐
人气:3245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3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96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