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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问题

江苏-常州 01-16 20:12  悬赏 0  发布者:835493…… 给我留言  回答:(1)
亲戚介绍有一合适的拆迁安置房,因价格稍低我准备购入,想问1、我和对方签署协议能生效么?2、假设能生效,需要注意什么呢?(房产证暂时还没有,对方答应等有房产证到了再过户)3、假设,我付款之后在房子里装修了,对方在过户前反悔了,我能拿回协议里我先预先支付的房款和违约金以及装修款么?4、过户时因某些不合理原因,对方不予配合算违约么?(协议里有要求对方在能办理的情况下协助办理)5、签署协议和付完预付房款后,我需要向对方拿哪些凭证(票据)6、过户费用一般是如何结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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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1-16 20:23
是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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