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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婚生子的抚养及产生的医疗和教育费用的判定

浙江-宁波 01-05 00:33  悬赏 0  发布者:WXD754……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有个沈阳的朋友(女)在1999年与一名无锡籍男子非婚生下一个男孩,该男子当时已结婚并有一女,是在沈阳工作时欺骗他人说自己未婚的,该非婚生子已12岁,现在还患有白癜风及其他病症,该男子从2000年开始就回无锡,每个月寄给对方1000元,但现在该沈阳女子由于身体状况也不好,又无住房,找不到长期稳定的工作,只能依靠政府救济金维持度日,还要承担该非婚生子的长期医疗费用,请问这种情况能否通过法院来争取该男子夺承担点费用,而且因为两人相隔遥远,能否让对方一次性解决费用问题。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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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05 06:56
你好,抚养费可以要求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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