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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 01-18 15:30  悬赏 0  发布者:changf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律师,我和两个朋友在2013年上半年和火注册公司申请了一个快递公司,其中在经营种我离开到别的公司上班了,当年他们分到钱了我没有。今年我想把我的那部分给转让了,但是他们两个说在经营的过程中他们又投资了 而且车出过事故,但是当时都没有告诉我。现在我要转让了才和我讲,说是要转让让我把他们投资的钱给补上,否则连我以前投资的都没有了。请问律师我又义务要把他们后来投入的钱给他们吗?而且当时他们没有告诉我。  我的原始投入能要的回来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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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1-19 12:42
首先,你有权向他们那样获得分红;他们说又投资了,要有证据支持,即便投资了,也是能是公司的借款,不能算是入股,因为他们没有到工商局办理增资。当然,出车祸的钱,如果证据充分,可从公司财产中扣除。如果计算之后,还有剩余,你可以转让股权,如果股权大于10%,可以向法院诉讼请求解散公司;如果计算之后,没有剩余,甚至资不抵债,你就没钱可以拿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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