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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市场摊位的产权问题

安徽-黄山 01-05 21:49  悬赏 20  发布者:qinqua……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们 您们好 我在我们县城的一个中心市场买了两个水产类摊位 当时是浙江老板开发的 他们一共四个股东 菜市场做好之后就四人平分了那些摊位 并有黄山市不动产销售发票的10000元 之后他们又把摊位转让以60000给了我们 他们把这张发票给了我们并写了转让协议给我们 当然还有一点在那张发票上和协议上的字迹都是当时的售楼小姐代写的 现在浙江人全部回去了 菜市场就交给当地的中心市场有限公司管理了 公司里说我们的协议时无效的 因为我们是没有产权证的 是这样的吗 公司到时候以菜市场为单位去办产权证 我们将一无所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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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1-05 21:58
既然是作为商业用地开发,你已经购买了,就应该属于你所有,应该有产权证,但是如果发票和协议上只有售楼小姐的签名而没有开发商的公章是欠妥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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