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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

 01-20 18:03  悬赏 0  发布者:710412……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5)
我与2012年8月6日与公司签订了一年期的合同,2013年8月6日合同到期后与公司续签了一年期的合同。合同到期日期为2014年8月6日。2012年8月6日合同到期后至今公司没有与我续签,也没有提前告知我是否会续签。目前我仍然在公司工作。我想问下就我这种状况能要求公司予以合同到期后的工作补偿吗?(注:第二份合同已经找不到了,第一份合同还在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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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1月20日 18时08分
可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追问:

可是我第二份合同弄丢了,这样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吗。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1-20 18:04
可以主张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差额赔偿
回复时间: 2015-01-20 18:05
可以补偿
回复时间: 2015-01-20 18:53
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回复时间: 2015-01-20 21:57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收集好证据,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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